福建中医药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因工作需要,我校所属4所直属附属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单位岗位要求附后)。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者应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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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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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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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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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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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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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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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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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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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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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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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科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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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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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事务)管理、行政管理、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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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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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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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与老年保健科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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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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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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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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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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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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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各附属单位网站(www.fjzyy.org.cn,www.srmyy.com,www.fjkf.net,www.fjsdsrmy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7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1日
(3)应聘者均应在网络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现场确认(外地报名者可于网络报名截止前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一天作现场确认)。
(4)应聘者请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邮寄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邮编:350108,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9212。
2.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5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的报名地点办理现场确认及缴纳报名费手续;其中学历证明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学位证明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境外学历学位证明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所应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网上报名后,未经确认报名无效。
4.报名收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报名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5.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7.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含3:1)的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所应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或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zyy.org.cn ,www.fjsdsrmyy.com),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附属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921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与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22861127(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0591-23532872(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监审科)。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