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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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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次招聘编制外人员方案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浏览:4026次时间:2023.02.07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次招聘编制外人员方案》有关精神,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2月8日上午12:00之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面试不足1:3的岗位,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23年2月8日(周三)上午8:30-12:00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7楼人力资源科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原件核对,复印件需要提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

a.《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b.二代身份证(印制在同一页面);

c.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d.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文件)、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证明等;

e.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医院人力资源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安排

1.  面试时间: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

请入围面试考生7:45前到达现场进行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即8:00未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应聘。

2. 面试集中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六楼会议室(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3.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请入围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带身份证原件者不得参加考核,视为放弃应聘。

2.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请自备信封用以封装手机等通讯设备。面试过程中如发现使用或未将通讯设备关闭等行为则视为作弊,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入场时,须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场,避免聚集。



附件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doc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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