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驾驶员(工勤岗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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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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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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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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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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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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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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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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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身心健康,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后出生)
2.学历: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4.资格要求:持有B1及以上驾照
5.其他要求:
(1)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无违法犯罪行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共党员另需提供无严重违纪证明;
(2)报考人员为退伍退役军人的,年龄、学历可予以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服从科室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7楼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
1.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制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共党员另需提供无严重违纪证明、退伍退役军人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材料,并对提交的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技能测试、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技能测试和面试考核
1.经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电话方式通知个人到院开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
2.综合成绩按技能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录用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录用人选,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邮 编:350108
电 话:0591-62099352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纪委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62099393。
附件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doc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