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因工作需要,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能胜任岗位工作。
3.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岗位条件相符合的学历、学位。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
1 |
外科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
2 |
急诊科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3 |
信息科 |
1 |
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网络工程、网络与信息工程、网络安全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4 |
药剂科 |
1 |
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制剂技术、药剂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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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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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fjtcm.edu.cn/)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2014年5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逢周六、周天全天周休)
2.报名方式:
(1)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包括:招聘报名表(附表1,签字后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2)外地报名者可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作现场确认。未经确认,报名无效。
(3)报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邮编:350122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收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报名费缴纳后不退款。
3.考试、考核办法:
(1)序号1、2、4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的方可开考,不达1:3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从高到低按1:1确定拟聘人选。
(2)序号3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的方可开考,不达1:3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 、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占60%折合计算。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从高到低按1:1确定拟聘人选。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和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2872(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监察科)、0591-22861127(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
(4)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具体事项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fjsdsrmyy.com/ )。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发现因未参加医院统一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的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则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和相关待遇
(一)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为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二)不安排住房。
(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邮编:350122 联系电话:0591-22869212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