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第四次招聘编制外人员方案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浏览:2581次时间:2023.10.14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第四次招聘编制外人员方案》有关精神,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10月16日上午12:00之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面试不足1:3的岗位,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23年10月16日(周一)上午9:00-12:00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7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原件核对,复印件需要提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

a.《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b.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制在同一页面);

c.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d.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星期二)

请入围面试考生7:45前到达现场进行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即8:00未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应聘

2.面试集中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六楼会议室(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请入围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带身份证原件者不得参加考核,视为放弃应聘。

2.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请自备信封用以封装手机等通讯设备。面试过程中如发现使用或未将通讯设备关闭等行为则视为作弊,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场,避免聚集。

 

 

附件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doc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4日         

打 印
版权所有: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4 闽ICP备16014532号-1